身為一個投資人,把自己看好的股票賣掉,是因為有更好的公司或漲高獲利了結或怕空頭要來了會通殺..這是外部投資人合理的賣股理由,但一家企業經營者,賣到持股低低的,那就很奇怪了.
 

賣股的錢跑去哪兒了,他的工作重心就跑去哪了..就如投資人買最多持股比重的股票,也是心力關注最大的,當老闆的,不也是嗎?當然,這是賣股老闆的個人隱私,但我們可以從利益攸關的人性去思考.

經營者的持股強制公告且被大衆檢視,若是經營者想藉掌握內線或操控財報不斷低買高賣自家股票,是犯不道德且違法之大忌,為避免持股買賣皆需申報揭露,通常上市後趁機降低持股,轉到無需被公告的人頭戶或海外帳戶去買賣操作,因此,異常的降低持股且低持股,讓人懷疑的負面動機遠高於正面動機。

大陸人來台上市的幾家股價惨跌企業,多見原股東大降持股的做法,得此經驗教訓,檢視相關人的上市後與目前持股,成了另一項檢核事項。

企業上市的目的是什麽?募資擴大經營,雖稀釋股權,但持股張數不會降低,還是最大化的賣股套現,持股張數與股權比重都大大降低,連配股票股利的股也賣光光了。

有些公司上市前,主要合夥人的持股可能各只有15%20%(含配,未成年子女),原因可能是早年創業時沒錢找多人投資共同分攤風險,舉如:
9942茂順:石正復14.6%,陳正雄4.9%,粘西湖5.3%,許春堂6.5%
8109博大:廖本崇18.4%,陳聯興13.8,趙和鳴8.3%,廖本林8.8%
隨著上市後的現增或CB,持股會被稀釋,有些純投資的原始大股東因過世或贈與或退出經營減少持股,但主要經營者如董事長或總經理,原本持股如果就已低於20%,就沒有大減股權的道理,如何保住董事長或公司經營權呢?

舉如有家公司,上市時董事長持股19.5%,現在只剩4%..說公司未來要成為XX的台積電,我就很覺得奇怪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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